校企合作工作主要承担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制度建设与工作规划;校企合作绩效管理方案的制订与修订;产教融合及其平台、校企合作基地建设的方案规划及推进工作;校企合作工作方案及计划的制定;与政府、行业、企业、兄弟院校的联络沟通与交流工作;校企合作相关合同的审核和管理;指导、协调、督促二级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工作。
校企合作处设处长一名,副处长一名,下设综合科。
校企合作处处长及联系电话:吴博 68229152
校企合作处副处长及联系电话:马振武 68229032
校企合作处综合科科长及联系电话:杨轶涵 68229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