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践教学基地规范建设,促进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同时为“本科合格评估”相关指标要求奠定基础,拟在全校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本次检查以《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78号)、《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校政字〔2019〕152号)有关规定为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止目前在用实践教学基地:以各学院2022学年上报状态数据库的数据为准,含2023学年新建实践教学基地。
二、检查内容
1、实践教学基地的规范管理
具体检查内容:各学院是否有基地建设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建设目标是否明确,是否有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基地合作协议是否签订,基地是否悬挂标牌;基地是否建有实习实训管理规定(操作规范等);基地使用情况,教学资料保存完整情况。
2、实践教学基地的基础条件
具体检查内容:基地办公场所、设备设施是否配备(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团队用),实习实训岗位数、食宿及实习、生活环境是否满足教学需要,安全状况是否有保障等;
3、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条件
具体检查内容:基地的实习实训设备、设施能否支撑相关专业师生开展实践教学任务的需要;是否有稳定的实践指导团队(包含合作方指导人员),是否有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编制实践指导书、实施方案、实习报告等;岗位与专业匹配度是否一致;实践教学过程管理是否科学、规范,并有详实、完整记录资料等。
4、实践教学基地教学效果
具体检查内容:学生的实习效果及满意度(问卷调查、合作成果等)。
三、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自纠:各学院的自查工作由学院领导组织开展,并提供自查自纠报告(详见附件一)。
2、学校抽查:根据学院自查自纠情况,学校将抽查部分基地(不低于全校基地总数的70%)整改情况,采取现场听取基地建设负责人汇报、实地查看、查阅相关档案材料(详见附表)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自纠:4月17日-6月30日。
2、学校抽查:学院自查自纠结束后,学校7月开展基地建设及实践教学运行抽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站在“合格评估”的高度,严格落实本次检查内容的完成情况,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2、各学院自查自纠过程中,要认真收集存在问题、发现典型做法,自查自纠后填报《实践教学基地自查自纠报告》。
3、各学院请于6月30日前将《实践教学基地自查自纠报告》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单位责任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校企合作处。
六、邮箱:xqhzc@zzut.edu.cn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海鹏(校企合作处)68229032
赵 明(教务处)68229756
校企合作处、教务处
202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