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处室: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我省第五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单位申报工作》(豫发改办社会〔2024〕88号)的通知精神,我省拟组织开展第五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工作。结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发掘优质校外企业资源、激发企业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推进学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走深走实,拟开展“第五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我省第五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单位申报工作》(豫发改办社会(2024)88号)或登陆https://fgw.henan.gov.cn/2024/11-08/3083606.html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积极宣传申报工作,主动联系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让更多的合作企业了解“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单位”相关政策,对照申报条件,积极指导督促和支持协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2.企业准确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二:第五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请表),对照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文件中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及时报送。
校企合作处
2024.11.12